如何面对信仰BP
林刚
基督徒应当有受苦的心志,预备心面对信仰的BP。
作为公民的基督徒要爱世人,要顺服在上执政掌权者。但为了持守纯正的信仰,基督徒生活在世上时不可避免的会因为信仰的缘故而与世人甚至政府产生某种程度的对立。当人权不顺服神权,人的法规抵挡主的律法,公义真理被践踏之时,这样的对立和冲突往往不可避免。主耶稣之所以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太10:34)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是我们很不愿意遇到但却无法避免的。我们愿和睦,他们却相争(诗120:5-7);我们爱他们,他们却恨我们。(约15:18-20)因此,教会的讲台若不引导信徒预备心面对因信仰而带来的BP,不引导信徒仰望呼求神的保护,反倒对时局视而不见,妥协于邪恶,苟且偷安,欢宴沉睡,就是严重的失职,也是神所厌恶的。
那么,当冲突发生时,基督徒公民当如何面对呢?
一、在真理的原则上不能妥协,卖主求荣
作 为基督徒公民,我们要把握这个基本的原则:当政府决策合乎真理和公义的法则时,顺从它就是顺从神的话;但另一方面,当决策者的政令违背真理时,顺从它就等 于抵挡神的道。对基督徒而言,一旦所处国的政府抵挡神,或者其政令与圣经真理严重相背,就是基督徒需要面对S字J的时候。这是创造并护理全地的神所命定 的,基督徒避无可避,要靠主恩坦然面对。
基督徒的宽容、仁爱有个底线,就是不可出卖主、出卖真理,在这一点上我们妥协了,就是得罪永生神。为了坚持真理,基督徒必会与要挟他们违背真理的一方产生对立甚至冲突。在这样的时候基督徒不可沉默,要勇敢的表达出正确的观点,哪怕为此受BP。因为基督徒理应“顺从神,不顺从人”。(徒5:29)主和使徒的榜样都表明,“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4:20)
二、不可刻意制造冲突,要尽量寻求和睦
但 在信仰对立之中,基督徒也需要格外谨慎,要在真理圣灵引导下辨析对方对真理违背的程度,原则问题绝不能妥协,非原则的问题要智慧的避开,不必盲目坚持,使 冲突扩大。有些事情必须亮明观点甚至大声疾呼,有些事情虽不能苟同却可以缄默面对。若非实在必要,不要刻意制造对立,反要尽力促进和睦。纵然在不可避免的 对立和冲突中,也应当充分注意顺从圣灵,保持克制和温柔的心,按圣经原则平衡处理。
基督徒遇到信仰对立的情况下,无论对方是谁,势力是强是弱,都不能使用暴力。主耶稣说:“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基督徒对不义之事的抗争只能使用非暴力的方式,用语言、文字,以合乎真理的平和方式来表达观点。
三、在不可避免的对立中,要用智慧灵巧处事
主耶稣教导门徒:“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10:16)当遇到因信仰带来的冲突时,基督徒要沉着冷静,不可凭血气,盲目莽撞行事。因为不是与BP我们的人争,我们争战的对象是空中属灵气的恶魔,(弗6:10-18)何况“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1:20)有的时候,需要智慧的转移和回避。主耶稣就曾屡屡躲开那些想害死祂的人。(约8:50,10:39等)祂也教导我们:“有人在这城里BP你们,就逃到那城去”,(太10:23)但基督徒良心深处需要明白,这是主动式的转移,而不是消极被动的溃逃。
四、在日常生活中就要预备心受苦,在BP来临时要以喜乐的心面对
使徒彼得说:“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彼前4:1、12~13)信仰的试炼既是不可避免的,(雅1:2)基督徒就要预备心面对一切的BP患难。不要抱怨环境,因为这是神所命定的,神的智慧高过我们,神的恩典够我们用。我们需要的是顺从、祷告和警醒。不可存心抱怨,也不必惊惶惧怕,因为知道我们的信心必要经过熬炼才能够成长。(彼前1:6-7)
基督徒在BP中要欢喜,如同使徒一样,被抓被打还“心里欢喜,因为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徒5:41)主在山上宝训中也告诉我们:“为义受BP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BP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BP他们。”(太5:10-12)
虽 然有恶人遍行,恶魔咆哮,但这还是神掌权的世界。神的护理有正面反面、光明黑暗之分。在惊天的风浪中,祂安卧在船上;在凄苦的暗夜里,祂行走在海面。我们 所处的地界是神所量定的,祂永不会失控。纵观圣经和教会历史,神的众仆人总是在各样艰难的环境中发光发亮。你当明白:暗夜越深,越需要光,光也越亮。
五、要用信心寻求、仰望神的帮助
在各样的信仰BP中,基督徒要注意顺从圣灵,按照圣经的原则安稳的去面对。神永不会抛下我们,让我们独自面对危难。在一切苦难中,主也与我们“同受苦难”,祂既以慈爱和怜悯救赎我们,祂的“保抱怀搋”就没有片刻远离我们。(赛63:9) 越是在危急的情况下,圣灵往往引导我们越明晰,但神的引导是藉着圣言。有许多弟兄姐妹在急难中因忧愁过度就不祷告读经,这是很可惜的。肉体受压过甚往往会 昏沉,这时候人很容易就想放弃祷告读经去睡觉。但我们有圣灵,圣灵的律和肉体的律是相背的,压力越大我们里面的力量就越强。(约壹4:4)所以我们遇到BP时应当运用信心,在施恩座前呼求,去寻求仰望神的帮助。这神熬炼我们的方法之一。
六、要善于使用地上的法律保护自己
最后,基督徒在BP中要使用世上的法律维权。世上一切公义的法律不当是用来保护世人,更是用来保护基督徒的。保罗遇到不公的待遇时运用法律据理力争,使错误执法的千夫长惧怕,(徒22:24-29) 当非斯都为讨犹太人的喜欢,要将保罗带到耶路撒冷受审时,为合法保护自己,保罗断然拒绝:“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 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 要上告于该撒。”(徒25:11)
我 们总爱走极端,要么在信仰对立冲突中凭血气蛮打蛮撞,要么就软弱惧怕忍气吞声,轻易放弃法律自我保护。其实,家庭教会的存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 ――《宪法》没有任何冲突,《宪法》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自由的权利。但我们也要承认,家庭教会的一些活动与国务院的有关行政法规(比如《宗教事务 管理条例》)确实有不一致的地方,这是中国大陆很奇特的一件事。因此,家庭教会的聚会合法不合法?合法!合“天之法”(神的律法),合“国之大法”(中国 《宪法》)。虽然不尽合“府院之法”(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但这种情况头痛的不应当只是我们,更是政府。所以家庭教会的基督徒在聚会受冲击时不要惧 怕,应当运用法律维权,保护自己。
基 督徒要为此祷告,求神使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一致,使行政法规能够不违宪;求神使我们政府的领导者能更有智慧治国,使我们的宗教环境能够更加宽松自由。但在 政府有关部门还继续错误执法的情况之下,基督徒不能盲目顺服,轻易放弃聚会;不能惧怕人过于惧怕神。何况参加家庭教会的聚会是自然合法的,家庭教会的基督 徒不是违法者。“三自会”的一些人如此诽谤我们,魔鬼也如此控告我们,但我们自己的心要在真理上站稳。无论是就天上还是地上的法律而言,我们都是合法聚会 的,神也必定眷顾和保守我们到底。如果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强行打压,禁止我们聚会,取缔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至终羞愧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因为教会是属 神的,神的眼、神的心常在教会里,(王上9:3)主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林前3:16-17)几十年来,家庭教会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路的驱逐打压,结果却如雨后春笋般更多的涌出,这是历史已经显明的事实。在坚持聚会这点上,天国的子民要因信仰必须坚定和执着。
虽 然我们没有违法,但遇到职能部门非法强行执法之时(特别是一些基层的执法者常常违法执法、无理执法),基督徒也必须有理有利有节的行使公民职责,既要理性 的配合他们执法,也要温顺的敦促他们合理文明执法。但不能阻绕、抗拒执法,他们虽然错了,但我们不能错。我们不能盲目服从他们要取缔家庭教会的错误决定, 但也不能因此就得理不饶人的用强力抵抗他们的执法。这是我们应当注意到的平衡。
弟兄姐妹,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当艰难的环境中,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我们不能回避。所以我们要预备心面对BP,要以为主受苦作为心志。(彼前4:1,12-13) 主把我们放在这块土地上,我们就要更加警醒。我想,主这样安排正是爱我们,让我们在诸般的艰难中领略祂的美意和保护;主这样子安排也是爱我们中国广大同 胞,要我们这些先得着福音的人真心顺服祂智慧的安排,把真道传开,把生命见证出来,救人灵魂,导人归正。让我们为了生养我们的这个国家,为了与我们共同生 活在这个国家的国民,更好地履行天国子民和地上公民的双重职责。
(本文节选自《基督徒的公民本分》)